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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政府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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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前位置--区政府办--内设机构及职能

  区政府办公室设6个内设机构

  (一)综合科  联系电话:0451-56558001
  1.负责区政府全体会议、区政府常务会议、区长办公会议、区政府协调会议的方案起草、议题收集、组织筹备、记录和会议纪要的整理校对等工作。
  2.负责区政府和区政府办公室召开的综合性会议的组织、筹备等工作。
  3.负责协助区政府办公室领导做好全区大型活动和省、市政府领导来区视察的组织筹备和协调工作;负责市内外有关区市县政府来区联系公务、参观考察和重要招商团来区投资考察的接待协调工作。
  4.负责政府工作计划、总结以及政府工作报告等全区性文字综合工作;负责起草、修改和整理区政府主要领导重要讲话材料;负责《阿城区年鉴》的编辑工作。
  5.负责以区政府、区政府办名义上报、下发有关文件的起草、审核工作。
  6.负责围绕区政府中心工作,组织开展政府系统重大课题调研工作。
  7.负责为区政府主要领导搜集整理最新政策资料,为主要领导决策提供依据。
  8.承办区政府领导和区政府办公室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秘书科(挂电子政务科牌子)  联系电话:0451-53722134
  1.负责区政府和办公室的文电收发、承办和管理工作;负责以区政府及办公室名义发文的打字、印发、机要管理和文件交接工作;负责区政府和办公室的印信管理、使用工作。
  2.负责指导各乡镇、街道和区政府各职能部门的文秘工作。
  3.负责管理区政府及办公室的文书档案和保密工作。
  4.负责区政府领导报刊订阅、分发工作;负责区政府领导和办公室领导的办公室以及会议室的服务性工作。
  5.负责区政府政务值班的安排、检查工作。
  6.负责行政经费管理、财务管理,编制年初预算及年末部门决算工作;负责劳动工资、台帐、财政拨款收入及经费支出项目的管理工作;负责汇总上报经费报表和固定资产的日常管理工作;负责医疗保险、养老保险、住房公积金的缴存及日常管理工作。
  7.负责对司机等岗位的工勤人员和临时工进行教育和管理工作;负责办公室机关离退休干部的管理和服务工作。
  电子政务科
  8.负责区政府机关网络工程建设的设计、建设和管理、组织、协调,指导各乡镇、街道、区政府各职能部门网络工程建设,与上级政府网络工程系统联络和传输。
  9.承办区政府领导和区政府办公室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

  (三)督办检查室(挂政务公开办公室、诚信办公室牌子)  联系电话:0451-53760311
  1.负责督促检查区政府重要决策、工作部署、文件精神、会议决定和省、哈市以及区政府领导重要批示的检查落实情况。
  2.负责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提案、议案的办理及报告工作。
  3.负责《督办通知》、《督办与落实》的编辑工作。
  4.负责省、市、区人大、政协交区政府承办的人大代表建议,政协委员提案的接收、转办、督促、检查、指导、协调、审核、回复工作。
  5.负责省、市、区人大,省、市、区政协视察、检查的接待、安排及视察中代表、委员建议、意见的办理、反馈工作。
  政务公开办公室、诚信办
  6.负责与省、市政府办公厅政务公开办的联系,落实省、市政务公开工作意见,推进全区政务公开工作。
  7.负责政务公开规范性文件的审核和网上公开工作。
  8.负责统筹组织推进“诚信阿城”建设工作;负责“诚信阿城”建设工作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
  9.承办区政府领导和区政府办公室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

  (四)外事侨务办公室  联系电话:0451-53763016
  1.认真学习、宣传、贯彻国家、省及哈尔滨市涉外工作的政策、法律、法规、规章,抓好全区的外事工作。
  2.负责全区因公出国(境)审批、护照管理等项工作。
  3.负责因公出国人员的安全、外事纪律、保密工作等方面教育和培训工作。
  4.负责组织、协调区领导及有关部门外宾接待和礼宾工作。
  5.负责全区涉外事务、涉外事件处理和外联外宣工作。
  6.负责组织对《归侨、侨眷权益保护法》、《归侨、侨眷权益保护法实施细则》及国家、省、哈市有关侨务政策、法规的贯彻和宣传工作;负责调查研究我区籍华侨居住国的侨情和侨务工作开展情况,制定全区侨务工作的长远规划工作。
  7.负责归侨侨眷的日常管理工作。
  8.承办区政府领导和区政府办公室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

  (五)人防办公室(挂应急管理办公室牌子)  联系电话:53722312
  1.负责贯彻执行关于人民防空工作的方针政策及有关法律、法规、制订本区人民防空长远规划和年度计划工作。
  2.负责全区人民防空的组织指挥和人防通信、警报的建设与管理以及本区人防数据库的建设、防空情报的接收与传递工作。
  3.负责人民防空的宣传教育及各种防空专业队伍的组建与管理工作。
  4.负责制订城市防空袭预案和各项保障方案,并组织实施;负责制订全区人民防空后方基地发展建设规划,并组织实施。指导全区人民防空后方基地建设、管理及平战结合工作。
  5.负责组织全区人民防空通信警报和人民防空信息化建设。
  6.负责战时组织开展城市人民防空袭斗争。
  应急管理办公室
  7.负责区政府应急总体预案修订及应急物资储备工作。
  8.负责全区突发事件应急救援的指导协调、监督检查、组织实施。
  9.承担应急管理办公室的日常工作。
  10.承办区政府领导和区政府办公室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

  (六)法制科  联系电话:53723405
  1.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市关于依法行政和政府建设工作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提出推进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的具体措施和工作建议;承担我区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的日常工作。
  2.承办上级立法机关交办的法律、法规、规章草案的征求意见回复工作;承办以区政府和区政府办公室名义发布的规范性文件及其他涉法文件的合法性审核工作;承办规范性文件的备案审查工作。
  3.负责组织涉及政府行为共同规范的法律、法规、规章的贯彻实施工作;调查研究和监督法律、法规、规章的贯彻实施情况,提出完善立法和改进执法的建议。
  4.负责依法确认和规范行政执法主体资格,对行政处罚、行政许可、行政收费、行政强制等执法行为进行规范和监督,依法纠正行政机关违法或不当行为;负责全区行政执法责任制和评议考核制的组织实施工作;承担协调部门之间的法律、法规和规章实施中的争议及有关工作;对全区行政执法证件实施统一管理。
  5.承办全区行政复议案件集中统一管理、统一办理工作;承办依法由区政府受理的行政赔偿案件和其他涉及区政府的有关行政诉讼案件、应议案件的办理工作;指导监督全区的行政复议、应议应诉工作。
  6.承担经济社会发展中涉及的重要政府决策法律咨询、审核工作;参与区政府涉法事项的处理工作;调查研究政府法制建设中带有普遍性的问题,向区政府提出解决问题和完善制度的意见,并建立和督促落实有关配套规定和工作制度,指导全区的政府法制工作。
  7.组织、指导具有行政执法权部门人员进行依法行政的法律法规知识培训工作。
  8.承办区政府领导和区政府办公室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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